热点回答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子公司(包括控股和参股)的股权变更事项(如增资、股权转让),是应该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还是《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即应该适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规定,还是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变更,是否需要进场交易?

来源:四川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3日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子公司转让所持(非上市企业)控股、参股股权,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非上市企业)增资等事项,适用《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原则上应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政策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 邮编:610094

网站标识码:5100000052 蜀ICP备12032651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

智能问答

微信/微博

微信

微博

新媒体矩阵

国资国企
在线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