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企业参加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评选工作的公示
来源:社会责任处           时间:2020年12月2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参照“曾经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奖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优先推荐”标准,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和民主集中原则,经四川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和企业逐级推报,拟推荐以下3个集体和2名个人参评。现予以公示:

1.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3个):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2名):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派驻昭觉县副县长(挂职)杨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驻金口河区曙光村驻村工作队队员马庚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1229-20201231日)。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意见或建议,请在3日内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反映。

联系人:李崇林、杨帅

联系电话:028-87707868,8759888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二街269

省国资委

2020122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