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座谈会
来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时间:2020年06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16日,省国资委在省交投集团召开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分析近年来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委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晓曦同志主持会议。

徐进同志在会上指出,建设规范董事会,是中央对深化国企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环节。省属企业近年在制度体系建设、配备外部董事、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市场化选聘经理层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和经验亮点,但整体来讲,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与省属企业的发展需要还不适应,特别是公司治理中的重大决策机制没有有效改变,规范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有待完善。他强调,不管从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监管职能来讲,还是从切实解决企业自身决策经营机制问题来讲,省属企业的规范董事会建设都到了必须全面加强的地步。

徐进同志要求,要通过3年努力,使省属企业董事会决策更加规范科学高效,战略型、专业型、开拓型董事会的特征更加鲜明,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明显提升,董事会决策作用充分发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完善,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构建合理的董事会结构。国资委将在今年底实现外部董事配备的“全覆盖”,着力形成合理的内外部董事比例。要切实提升董事会成员的议事决策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要特别强调专业能力遴选外部董事,重点配备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或者在财务、投融资、资本运作、法律等方面有专业特长的人才,持续改善董事会的专业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的专业水平。二是理顺董事会权责关系。董事会权责清晰,既涉及企业内部董事会与党委、经理层之间的运行关系,又涉及出资人与企业董事会之间的监管关系,核心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决策应重点看“四个是否”,董事会的决策定位应侧重于“四个分析”。企业要围绕落实董事会职权改革,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全面优化集团决策机制和管控方式,从制度机制上加强风险防控,理顺母子公司管理关系,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和违规经营投资行为责任追究。三是提高董事会议事决策规范性。企业要围绕提供董事会决策质量,合理设置专门委员会,把专门委员会的意见作为董事会研究决定事项的必备要件。要把审计部门作为董事会的重要支撑机构,围绕董事会重大决策的落地执行开展审计,强化重大投资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合理确定董事会的决策内容,优化内部的工作运行机制,使董事会决策聚焦战略和主业,认真做好董事会会议前的沟通、论证,认真准备上会材料,严格落实票决制和董事长末位发言制。四是加强董事会及董事履职管理、强化决策责任追究。要认真开展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工作,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专兼职外部董事要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要认真落实国资委派员列席董事会制度,把国资委的监管要求更好地体现到董事会决策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实效。要完善董事会的责任机制,建立全过程追溯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增强董事会成员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努力做到规范决策、科学决策。

会上,吴晓曦副书记对近期出台的《省属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和《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企业要把规范董事会建设作为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撑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环节,务实主动地抓好。国资委相关处室要把规范董事会建设作为改进和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重要手段,形成全委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二是突出系统思维,抓好整体推进。企业要全面把握规范董事会建设的丰富内涵,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切入口完善整个决策监督执行体系,同步推进下属子公司规范董事会建设。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务求工作实效。企业要认真落实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各项要求,董事长作为规范董事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始至终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参与和支持。要做好规定动作,夯实基础工作,抓好探索创新,用企业发展成效检验规范董事会建设成果。

交投集团、川投集团、能投集团、华西集团、国资管理公司5户企业董事会,分别围绕董事会决议督办、发挥董事会整体功能、董事会考核管理经理层、发挥外部董事作用、组建公司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铁投集团专职外部董事刘罡、富润公司兼职外部董事王仁平作为外部董事代表进行了发言,省国资委有关委领导及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同志,20户省属企业的董事长、专兼职外部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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