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述职报告会
来源: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7日,省国资委在成都召开省属企业外部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会,听取外部董事2020年度履职工作和2021年度工作思路汇报,以及对规范董事会建设和履职管理服务的意见建议。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进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晓曦同志主持会议。

徐进同志在会上指出,外部董事制度的引入对省属企业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相较于没有配备外部董事的企业,有外部董事的企业董事会会议更加规范,重大事项的讨论更加充分,风险揭示更加到位,决策更加审慎、更趋合理。这些年来,省属企业的改革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但目前,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入手加以解决,否则很难实现效益倍增和可持续发展。

徐进同志强调,中央企业和我省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都明确提出,到2022年,国有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今年要完成70%的任务,明年“七一”前要全部完成,其中地方国有企业董事会“外大于内”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从省属企业的现状来看,与改革的目标要求差距还比较大,外部董事配备数量的不足,既容易导致外部董事在决策中“孤掌难鸣”,又不利于解决董事会与党委会人员重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难以发挥作用等运行问题。下一步,在基本实现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配备“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外部董事来源,力争在今年年底具备条件的企业均实现“外大于内”,从而构建起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的结构基础。

徐进同志要求,外部董事是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队伍,既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改革的推动者,要按照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定位,带着责任感认真履职,不辜负出资人的信任。一是按照职责定位对不合理决策敢于说不。外部董事由出资人选聘,受出资人委派进入企业董事会参与决策,发挥优化决策、监督决策的作用,直接对国资委负责、向国资委报告工作,在董事会中进行决策时全部的依据就是议题本身的合理性科学性,对程序不完善、论证不充分、没有体现国资委监管要求的重要事项,只要有充分理由就要敢于说“不”,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二是把履职重点放在防范重大风险上。引入外部董事,就是要发挥独立性专业性的特点,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把一些风险提示到位、有效防控。外部董事要不断提高发现风险、分析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尤其是要高度关注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资金运作,从规范和科学两个方面,该提示风险的要充分提示,该反对的要坚决反对,该报告的要及时向出资人报告,当好国资委的助手。三是加强学习掌握实情紧贴实际做好决策。面对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国资国企新情况新形势新要求,尤其是当前面临“十四五”开局、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的阶段,外部董事要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了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把握和贯彻出资人的意志。要注重了解履职企业的实际情况,主动加强调查研究,使每项决策都有充分的依据,都能符合企业的实际,真正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四是认真落实国资委的履职管理要求。对于外部董事履职的时间、内容、方式,国资委都有明确的要求,总体来讲,各位外部董事都能做到,有的还能够主动作为、提高标准,希望继续发挥良好的作风,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履职绩效。

省国资委规范董事会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处室负责人和外部董事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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