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凉山州易地搬迁安置点就业帮扶工作座谈会在宁南县召开
徐进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源:社会责任处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发展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动员组织国有企业扎实做好凉山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工作,69日,省国资委在凉山州宁南县沿江高速宁攀段ZCB1-1项目部,组织召开国有企业凉山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座谈会。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徐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游代丽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凉山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发展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对国有企业凉山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徐进主任指出,就业帮扶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涉及面广。中央在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市(州)属国有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在凉山州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开展就业帮扶的重大意义,遵循“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原则,从直接吸纳就业、就地就近务工、入校招聘就业、跨区域转移就业四个方面,有序推进就业帮扶工作持续引向深入。

徐进主任强调,国有企业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构建就业帮扶体系框架。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时间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和帮扶实际,摸清弄准能够帮助解决的就业底数,建立情况通报、协调配合、信息报送、督导考评“四项机制”。

徐进主任要求,国有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准确把握具体任务,坚持市场化与公益性相结合原则,充分依托在建工程项目,专门拿出一定比例的用工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集中安置点搬迁群众务工就业。对高等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大学生,在充分尊重就业选择的基础上,适当降低录用条件;对有一技之长、能满足企业用工基本条件的,优先录用;对有一定基础、能通过短期培训掌握一定实用技能的,经企业或地方部门系统培训合格后,择优招录。要帮助和支持凉山州大型集中安置点引入或配套建设一批扶贫车间或卫星工厂,让搬迁群众能在以“土地入股分红”“集体产业收入分红”等中,变向实现“就业”增收。要将事实证明效益好、销路畅的已建成产业帮扶项目,有效扩大到县域内集中安置点,提升成片带动性,帮助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要把就业帮扶与教育帮扶深度结合起来,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等方式,扩大凉山州集中安置点搬迁学生入学覆盖面和就业率。有计划的组织国有企业进校举办凉山州招聘专场,缓解贫困学子“就业难”问题。要将凉山州集中安置点优质农(特)产品,纳入国有企业消费扶贫范围。专业农业平台公司和商贸流通企业要大力实施“贸易促进式”扶贫模式,帮助集中安置点优质农(特)产品拓展外销渠道,在带动“第一产业”发展中实现就业增收。

会前,徐进一行在沿江高速宁攀段宁南枢纽互通项目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劳动密集型企业一线施工点用工情况。14户中央在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凉山州属国有企业及凉山州国资委参加会议,并就如何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作表态发言。省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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