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全面推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
来源:雅安市国资委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雅安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全面构建政府部门宏观指导、出资人监督管理、企业自主决策的三位一体管理调控机制,使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一是出台《雅安市市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试行办法》。积极与人社部门对接,结合雅安实际制定市属监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分类确定商业类功能性企业(公益类企业)、竞争性企业的管理方式和工效联动指标,建立差异化的工资决定机制。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决定工资总额预算,在预算范围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原则上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

二是开展政策讲解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的专题培训。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工资总额管理培训会,对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和人力资源的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国资监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全面解读新办法的政策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具体案例讲解实务操作方法。会后各市属监管企业和各县(区)及时开展对下属企业的培训工作,各国有企业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推动新办法在全市国有企业落地落实。

三是事前引导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指导国有企业开展2019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编制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和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备案或核准工作。加强对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超提超发工资总额及违规列支工资性支出的,将严肃问责。要求企业定期向职工公开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情况,接受职工监督,每年定期将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相关信息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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