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资委与市检察院签订《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合规改革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乐山市国资委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520日,乐山市国资委和市检察院签订《市属企业全面合规改革战略合作协议》。乐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赵迎春,乐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

此次签约通过引入检察力量为乐山国企改革发展和合规管理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加快构建法治、合规、风控三位一体的保障工作体系,是国资国企决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纵深推进国企改革的现实需要;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国资国企法治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和重要支撑保障,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的重要抓手。

根据协议,乐山市国投集团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检察院将先行开展企业全面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通过有效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建立合规组织体系基本健全、制度建设相对完备、工作流程规范高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乐山各级国资国企将于今年7月前完成企业总部层面合规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分、子企业全面合规管理改革相关工作。

接下来,全市国资国企系统将按照全省国资系统“合规管理强化年”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与省、市相关部门协同联动,与省内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及省市政法机关、省级主流媒体达成战略合作、借力引智,主动学习央企、省企先进经验,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推动形成全域合规、全员合规的大合规管理体系,深度打造合规文化,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十四五”时期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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