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对市(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以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改制重组、上市及再融资方案;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省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是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攻坚、转型提升的关键一年。省国资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进一步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突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折不扣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主动作为、勇于创新,全力做好改革攻坚、转型提升、强化监管、加强党建、精准扶贫五篇文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全省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作出新贡献。2017年,省属企业力争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分别增长10%以上。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狠抓改革攻坚,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切合四川实际的国企改革发展新路子。二是,狠抓转型提升,着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更大成效。始终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定力,在提升国有经济质量效益上狠下功夫、见到实效。三是,狠抓国资监管,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有效监管。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加快推动国资监管从理念到方式、手段的全方位深度改革,有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四是,狠抓国企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第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解决国企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为着力点,推动国企党建得到根本加强,把国企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五是,狠抓精准扶贫,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重点在增强产业带动力、帮扶实效性上狠下功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四川省政府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国资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19.6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4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5万元,省国资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9519.69万元。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2.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房补贴未纳入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国资委2017年收入预算9519.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19.6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国资委2017年支出预算951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7.16万元,占45%,是用于保障我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5282.53万元,占55%是用于保障我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19.6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19.6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4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4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55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2.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房补贴未下入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国资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19.6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72.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购房补贴未下入部门预算。

教育支出96万元,占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5.44万元,占18.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36万元,占1.9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40.34万元,占76.06%;住房保障支出210.55万元,占2.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提升和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286.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499.41万元,主要用于:省属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43.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1.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2.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7.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办公费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888.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760.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36.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27.2万元,主要用于: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国资监管工作的年度项目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10.5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机关单位在职职工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3.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3.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凭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维修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政策规定下达。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7次(5次出国团组、2次赴香港团组),团组名称、出访地及完成情况:

1.四川省国资委赴香港项目对接工作团开展工作,与中旅集团、渣打银行、招商局等大型企业达成合作意愿,与香港贸发局实现了首次对接,有力推进省属海外投融资平台公司运营工作。     

2.刘捷副省长率领的四川省经贸代表团赴对白俄罗斯、伊朗和印度三国访问。深化四川与三国及“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3.我委组织赴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投资调研与经贸洽谈访问团,扩大了省属企业在东南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4.我委组织四川国资国企经贸代表团赴埃塞俄比亚、英国、俄罗斯开展工作访问,调研因多德国际工业与物流城开发项目、宝利莱米工业园、东方工业园、华坚工业园等工业园区,争取取得丰硕成果,圆满完成各项出访任务。

5.我委1人参加四川省高端先进制造业科技型企业家培训班赴德国执行培训任务,科技产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和运营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细致了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与现场相印证,争取取得好效果。

6.我委组织四川省国资委经贸促进活动代表团赴香港开展经贸促进活动,与香港贸易发展局西部地区首席代表吕剑等举行工作会谈,进一步推动川港经贸合作平台的搭建,争取实现预期目的。

7.我委组织四川国资国企经贸代表团赴比利时、法国、塞浦路斯进行工作访问,开展四川省属国企经贸促进及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争取实现出访预期目的。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按政策规定下达。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其他省份来我委开展工作考察、调研、交流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0%

主要原因是车辆保险费支出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代买变更为由各部门自行购买。单位现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用于9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洗停车等方面的支出,主要保障委机关公文交换、往返省内企业调研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国资委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国资委下属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2家行政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3.5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国资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87.02万元,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服务(对企业财务审计委托)、采购办公用复印纸、电子产品、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国资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的购置经费。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国资委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2.53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的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
    · 新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 川国资函〔2017〕28号附件.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