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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若被划转企业并非国有独资企业(有两家国有独资企业股东,有一家民企股东),可否将两家国有独资企业股东所持股权无偿划转给其他国有独资企业?即《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是否适用上述情形?

来源:四川省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7日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国有独资企业之间可以无偿划转所持有的国有产权(包括持有的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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