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解读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推动省属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合规风险、提升合规价值,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国资出台了《四川省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指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及四川省实施方案中,均对推进合规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促进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国资管理工作报告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尽快出台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指引。三是学习借鉴国务院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做法,省国资委2019年开始在8户省属企业开展合规管理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结束并取得较好成效,省国资委已召开全面推进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会,在省属企业中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工作,以增强企业身体素质。在借鉴央企做法、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指引》,既是制度化推进省属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需要,也将为市(州)国资委推动出资企业合规管理提供重要参考。

    二、起草过程

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和《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结合8户省属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工作情况,会同部分合规管理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企业法务管理研究中心,以及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多次专题研究,形成《指引》初稿,先后两次征求省属企业、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和合规管理咨询专家意见建议,并按照反馈意见作了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指引》共六章三十条。其中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指引》的目的依据、合规管理的定义、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七项基本原则。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明确了省属企业各治理主体、有关人员及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第三章合规管理重点,明确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第四章合规管理运行,明确要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合规风险应对、合规审查、合规管理举报等机制,强化违规问责,以及开展合规管理评估工作。第五章合规管理保障,明确要建立专业化、高素质的合规管理队伍,加强合规考核评价,建立合规容错机制,强化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重视合规培训,积极培育合规文化,建立合规报告制度。第六章附则,明确省属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可参照《指引》,推进所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工作。

对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指引》主要有五处创新:一是在第四条合规管理原则中,增加了以企业价值观为导向、风险穿透、有效落地三大原则。二是合规管理职责部分,增加了第六条党委会的合规管理职责,即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工作;推动科学立规、严格执规、自觉守规、严惩违规;研究合规管理负责人人选、合规管理(牵头)部门设置;对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意见;按照权限研究或决定对有关违规人员的处理事项六项职责。三是合规管理重点部分,第十五条合规管理重点领域增加了对公司治理、合同管理、信息安全的管理,第十七条重点人员增加了对新入职人员的管理。四是合规管理运行部分,增加了第二十三条建立合规管理举报机制内容,即畅通举报渠道,保障企业员工和利益相关方有权利、有途径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合规管理保障部分,增加了第三十二条建立合规容错机制内容,即把企业是否依法合规作为免责认定的重要依据。经综合评估,认定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建立并运行的情形下,因个别员工或利益相关方的不当行为导致发生违规风险的,省国资委可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对企业和相关领导的处罚。省属企业可参照建立合规容错机制,严格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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