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国有企业职工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的通知
来源:群众工作处           时间:2011年04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央在川企业、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党组)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展示国有企业广大职工欢乐和谐、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国企精神,激励广大职工爱党、爱国、爱企业的热情,以身作则创先争优,省国资委拟举办四川省国有企业职工庆祝建党90周年“唱红歌、跳红舞、一颗红心献给党”文艺演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16月下旬在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举行。

二、参演范围

中央在川企业、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根据活动主题和企业实际,积极组织参加。

、参演形式

参演体裁不限,题材为红色经典歌曲或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颂扬美好生活、歌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伟大业绩为主题、反映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的歌曲(独唱、对唱、合唱、联唱等)或舞蹈(独舞、群舞、歌伴舞)。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参演体裁、曲目,经导演组统一审定后,确定参演形式、曲目。文艺演出将在四川电视台播出。

四、有关要求

此次文艺演出是全省国有企业迎接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的重要内容,当作展示本企业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和良好机会,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请各单位务于55日前将参演意向和体裁、曲目以电话或传真形式报省国资委。

联系人:卢 

  话:028-87598879 13908171615

附件:正文内容(见网页左下角:qdj90.doc)

               

 

 

                                 2011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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