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建)与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公司)拟对位于都江堰的19宗土地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予以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的范围和对象
1.新城建公司已取得的都江堰幸福联盟村103亩土地中约64亩土地。
2、成灌高速都江堰出站口右侧约430亩土地。
3、锦弘集团、新华集团、矿业集团17宗土地资产。
二、项目评估目的
确定19宗土地资产价值,为进行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数据。
三、项目评估要求
对上述19宗土地及其附属物资产价值评估在委托协议书签定之日起15天之内完成
四、项目评估服务费用
此次评估项目按评估价值计算服务费用。
五、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已入选四川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且具有A 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
3、具有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其中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和土地估价师资格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
4、具有一定的土地估价工作经验,能提供大型房地产项目评估实例1—2宗及过去执业的业绩。
六、投标报名
1、2011年5月18日17:00前到成都市航空路10号附2号综合楼6楼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申请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经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原件退回。
七、标书编制、送达
1、按土地评估投标标书提纲及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一式十份。
2、报名日期:2011年4月29日--2011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3、标书送达方式:投标人直接将标书送至成都市航空路10号附2号综合楼6楼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5月19日上午9点。
2、开标地点:成都市航空路10号附2号综合楼6楼。
九、评标办法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报价、执业质量,服务态度、专业技术人员结构、配置,评估机构的规模,在行业内所处地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签订土地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无论是有效标书还是无效标书,投标单位投标后投标文件一律不予返回投标单位。
十、注意事项
1、新城建和土地公司有权在开标前通过各种方式对竞标单位的情况进行了解。竞标单位不得打听与招投标有关的保密事项。
2、参加竞标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相互串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标资格。
3、新城建和土地公司对本次招标有最终解释权。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