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省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11年07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市(州)国资委、省属企业:

2006年以来,各市(州)国资委、省属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以及四川省国资委《关于在市(州)国资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关于在省属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国资监管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这个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权履责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为继续推进全省国资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强国资监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普法办函[2011]4号),四川省国资委普法办决定,对成都市国资委普法办22个先进单位、黄祖建22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附后)

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开展普法工作,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强化出资人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和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广大员工要积极参与普法活动,特别是领导人员要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不断开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企业深化改革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四川省国资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

 

 

 

附件:

四川省国资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22个)

1.成都市国资委普法办

2.绵阳市国资委普法办

3.德阳市国资委普法办

4.眉山市国资委普法办

5.巴中市国资委普法办

6.宜宾市国资委普法办(政策法规科)

7.遂宁市国资委普法办(综合科)

8.攀枝花市国资委普法办

9.泸州市国资委普法办

10.甘孜州国资委普法办

11.阿坝州国资委普法办

12.广安市武胜县国资办

13.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4.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16.四川宾馆

17.四川锦江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18.四川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1.四川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22.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2名)

1.黄祖建  成都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2.杨远林  四川九州电器集团审计法务处处长

3.鄢志远  乐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副经理、企业法律顾问

4.王永强  眉山市国资委办公室干部

5.周家才  宜宾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6.王建常  自贡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7.何晓玲  攀枝花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8.    凉山州国资委宣教法规科科长

9.刘世明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副局长

10.李阳军  雅安市国资委副主任

11.    甘孜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12.牟必彪  达州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13.    川煤集团威达公司综治办主任

14.余浩伟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债权部部长

15.    四川省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16.杨鸿志  川煤集团华蓥山煤业股份公司综合办公室

17.曾丽萍  四川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部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18.杨聪菊  四川省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人事劳资部部长

19.徐建华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

20.    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卫处处长

21.    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顾问

22.    四川省民族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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