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以整合重组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来源:眉山市国资委           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9年,眉山市国资委强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将原由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国有企业全部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离,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监管,实现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广泛深入调研,形成重组方案。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市国资委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了《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方案明确了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全部移交市国资委统一监管。方案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委市政府下发实施,统一了思想,形成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共识。

实施管理权移交和党组织关系归口管理。按照重组方案要求,原由住建、交通、水务、城管、文化等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人财物”管理权在20194月前分别全部移交到位,由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统一监管,市属二级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党组织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

确定整合重组后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2+N”重组后,市国资委按照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要求,出台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清单在国企投资、融资、产权交易、资产评估、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财务监管等方面向市属国有企业下放了13项权力,增强了企业自主经营权,赋予了企业发展活力,有利于企业发展转型和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监管制度体系,制订出台了《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对外借款和担保管理办法》《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眉山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试行办法》《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的实施意见》等配套监管文件,基本确立了放管结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重组后,眉山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企业投融资实力大大增强,企业转型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截止201911月,市属国企资产总额达到75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9.2亿元,同比增长22.6%,实现利润总额1.4亿元,同比增长307%,资产负债率下降5%,企业效益稳步向好,转型发展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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