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老窖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决策部署,坚定实施“11265”发展战略,不断推动改革工作走向深入。特别是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和天府国企综合改革行动要求,高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纵深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推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产经营活力持续提升,改革发展取得较好成效,各项经济指标实现持续快速增长。2021年,泸州老窖集团再次入围“中国企业500强”,位列第337位,较上年提升29位;入围“2021年四川企业100强”,位列第11位,较上年排名提升3位。
一、优化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效能。持续推进“党建入章”,开展“党建入章”全覆盖检查,细化配套工作举措,推动章程修订到位,入章内容落实到位,2021年,实现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党建入章程100%全覆盖。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等议事规则,针对下属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企业,探索基层党组织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把关形式,细化重大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董事会建设,推动一级管理子公司设立董事会全覆盖、董事会成员“外大于内”全覆盖。建立完善行权体系,制定权限管理制度和权限管理清单,按照国资监管和集团管控要求,梳理对子公司管控的10个方面123个重要事项,分级分类、一企一策明晰权责边界,充分授权放权,激发子公司创新创效活力。坚持“小机关、大服务”,推行集团本部“大部制”改革,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服务清单“三张清单”,实施清单制管理。坚定不移实施内部市场化改革,推动法律事务中心组建泸州守正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建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变费用主体为创效主体,推动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升。
二、强化资本运作,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充分发挥AAA高信用等级和品牌综合影响力优势,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运用资本杠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坚定实施“拿来主义”,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迅速做大规模和利润,促进国企资本实力和民企经营活力优势叠加。2021年,泸州老窖集团旗下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营收占集团总营收的83%,实现利润占集团总利润的54%。2018年底,泸州老窖集团并购上市公司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高光效长寿命半导体照明关键技术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为泸州老窖集团高新科技发展奠定了基础。2019年,泸州老窖集团下属汇鑫租赁公司引入民营企业西藏范德公司进行混改,混改后整合了股东方业务经验与客户资源,实现了协作发展,2020年、2021年汇鑫租赁公司利润比混改前大幅增长。
三、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探索建立“因人才、建平台,建平台、引人才”机制,通过“项目+人才”模式,公开招聘、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六分开”以来,共引进100余名金融、贸易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实现业务突破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实施青苗、战狼、帅才“三大工程”,搭建泸州老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战狼训练营、管培生、青年企业家培养工程等平台,分层分类精准培养人才。实行中层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和定期“卧倒重来”,全面推行经营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推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2018年以来,共有14名中层干部因竞争落选、考核不合格被调整岗位或免去职务。完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市场化选聘中层干部和子公司经理层,目前公司中层干部中80、90后占63%。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建立完善《员工待岗管理办法》《奖惩办法》等制度,畅通员工退出渠道和正常流动机制,推行“能进能出”。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行经理层差异化薪酬,开展全员绩效考核,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业绩、个人贡献高度挂钩,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浮动工资占比50%以上,子公司经理层浮动工资占比超过60%,真正实现了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四、筑牢风控防线,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整合法务、财务、审计等合规内控力量,建立“1+N”专业团队,构建“全员、全域、全程”合规风控体系,形成事前聚焦业务前端强化源头治理,事中加强对合同拟定、签订、履行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等内容的监督,事后采取抽查、评议等方式发现并整改问题的管控模式。针对类金融业务等风险高发领域,设置固定收益兜底担保,强制要求企业在利润中提取风险拨备,并在经营团队绩效中提取10%-20%的个人风险拨备,增强企业风险应对弹性。严控投资经营风险,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立内外部专家库,对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的投资类事项进行前置审议,并针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经营负责人,采取缴纳保证金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风控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合规风控管理,建立集团向各级子公司派驻法务人员机制,目前已向子公司派驻法务人员11名。加强法务、财务、业务为一体的“三务人才”建设,严格按照法律、审计、纪检监察的“三个责任”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引进专业信息化系统,建立智慧合同和财务管理平台,提升风险防控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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