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投集团全力构建“大监督”工作体系
来源:眉山市国资委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找准日常监督着力点,纵深推动日常监督深细实,眉山天投集团凝聚四种力量、聚焦四个目标、实施四种机制,将监督抓在日常,不断提高监督的精准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纪律约束。

凝聚“四种力量”,实现精准监督。一是聚焦引领力,实现全面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以集团党委为中心,实行“1+5+N”的党组织监督工作体系。二是聚焦专业力,实现专责监督。实施职能部门监督职责和纪检监察的主责职能相结合,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内控体系,规范权力运行,监督保障功能不断完善。三是聚焦职能力,执行依法监督。运用董事会职能职责,严格监督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多“触角”监督全力运行。四是聚焦战斗力,实施环节监控。围绕公司的核心业务和流程,串联内部审计、业务审核、检查、评价和考核,主动暴露问题,及时整改。

聚焦“四大重点”,实现版块监督。一是突出政治监督,把握“总纲”。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强各级公司班子及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态度等监督,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二是强化日常监督,锚定“靶心”。通过“监督+N”的形式,把监督融入职能职责、经营管理等环节,对关键点、薄弱点、空白点压实常态化监督,形成“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共建共管的监督格局。三是细化专项监督,谋深“项目”。深挖权力运行与监管关系,针对高风险业务事项,执行事前提示、事中监督、事后反馈,不断迈步现代化企业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归属感、获得感和干事创业激情,营造清爽干净经营氛围。四是用好再监督,坚守“防线”。通过专项检查、工作提示单、派遣专职纪检检查人员等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列入台账,跟踪督办,动态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督促整改,推进问题解决落实。

创新“四重机制”,层级加码监督。一是分级监督机制“出实招”。选用各单位岗位适宜的“环天监督员”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在集团本部及二级子公司形成“1+6”的专门队伍,形成问题即察即报的态势。二是巡回监督机制“使绝招”。充分运用集团专职人员或抽调各单位“环天监督员”,对各单位实施专项或年度监察工作,运用检查通报、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形式强化专项监督。三是联动执纪机制“放大招”。实行网格化管理,分配专人收集各单位“通病”“难病”,研判问题类型、频次及成因,对病痛“重灾区”形成监督重点或专项整治重点建议,实现“循脉问诊”,标本兼治。四是亮牌监督机制“亮新招”。联动集团各个岗位人员,建立集团特色“红黄牌”触发响应制度,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为主线,实行“黄牌加约束,红牌必问责”的机制,层级施压,并通过公示公告、重要会议对“红黄榜”结果进行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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