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办理适用《工作指引》备案报送材料清单
来源:产权监管处           时间:2013年06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四川省国有股权投资企业所持股权转让管理工作指引》(川国资产权〔201321号)第24条规定,适用本指引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应按程序逐级报省国资委备案。报送材料如下:

一、企业申请文件。

二、附件材料:

1、批准设立国有股权投资企业的文件;

2、公司章程;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表);

5、企业所持股权转让内部管理制度;

6、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备案的文件材料;

7、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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