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战略规划审核备案程序
来源:规划发展处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审核机构】省国资委负责审核各企业战略规划,并实施备案管理。省国资委认为规划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各企业负责审核批准集团专项规划及下属子企业规划。

【审核备案程序】企业战略规划审核备案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企业应于规划期末年的上半年,在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以及下一轮规划前期研究的基础上起草规划文本,按照时间要求将规划初稿报送省国资委进行预沟通;

(二)企业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党委要进行前置研究讨论,并经董事会研究后,向省国资委报送规划沟通稿;

(三)省国资委组织开展规划初审,并向企业反馈初审意见;

(四)企业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送规划送审稿;

(五)省国资委逐户对企业规划送审稿进行评审论证,并向企业反馈评审意见;

(六)企业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规划,经董事会决策程序后报省国资委备案。

省国资委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或行业专家对企业规划进行论证。

【备案材料】企业在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后向省国资委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战略规划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企业战略规划意见征求情况;

(三)企业战略规划专家论证意见;

(四)企业集团董事会决策文件;

(五)省国资委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审核要点】省国资委对企业战略规划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是否深入开展企业内部竞争力、外部环境形势、先进一流企业对标等分析,理清发展思路和路径;

(三)是否符合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战略性方向,是否聚焦主责主业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

(四)发展目标是否与企业规模实力和承受能力相匹配,相关指标是否进行结构性分解;

(五)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是否与发展目标相匹配、资源要素配置方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重大项目建设是否与投融资能力相匹配;

(六)规划制定和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合规,内容要素和体例结构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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