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2020年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
来源:川委厅[2015]36号           时间:2016年02月0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定点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162020年定点扶贫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按照“五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实现到2020年按国家现行标准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乡有标准中心校、有达标卫生院、有便民服务中心,村村通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宽带网,户户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二、工作安排

20162020年定点扶贫工作与省级领导同志及省直部门(单位)联系指导片区贫困县精准扶贫工作全面整合,实现定点扶贫县与精准扶贫联系指导贫困县保持一致,并与干部驻村帮扶和对口援藏等工作相衔接。省直各部门(单位),部分中央驻川单位,省内大中型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及部分经济较发达市、县(市、区)共249个单位参加“四大片区”88个贫困县定点扶贫工作,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其中,牵头单位负责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相关组织协调工作,经济较发达的7个市负责20个对口支援藏区县定点扶贫工作。

参与定点扶贫的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参与单位)在定点扶贫县确定至少1个贫困村进行帮扶。牵头单位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领导同志及省直部门(单位)联系指导片区贫困县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517号)明确的联系贫困村为帮扶村。其他参与单位上一轮定点扶贫县(即20122015年部署的对口定点扶贫县,下同)与精准扶贫联系指导贫困县一致的,原定点帮扶村属于贫困村的继续作为本部门(单位)的帮扶村,原定点帮扶村不属于贫困村的要重新确定贫困村进行帮扶;上一轮定点扶贫县与精准扶贫联系指导贫困县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安排开展定点扶贫工作,并在定点扶贫县重新确定贫困村进行帮扶;参与单位帮扶村的确定由各部门(单位)与定点扶贫县商定。各参与单位须在本通知印发后20天内将所确定的帮扶村名单分别报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扶贫移民局)和省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

三、工作重点

(一)分类指导,精准制定脱贫规划。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详细了解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找准制约定点扶贫县、贫困村发展的突出问题,清楚掌握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帮助指导定点扶贫县精准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研究脱贫对策,做到因人因户施策、因致贫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确保产业发展精准扶持到村到户、生产生活条件精准改善到村到户、致富能力精准提升到村到户,增强定点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创新驱动,助推加快经济发展。坚持开发式扶贫,帮助指导定点扶贫县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精准引进资金、项目、技术,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创新体制机制,统筹集中使用扶贫资源,加强“精准滴灌”,注重扶贫先扶智,重点增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自我“造血”功能,不断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致富。

(三)配强班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指导定点扶贫县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协助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选好“带头人”、配强“好班子”,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协助推进贫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好“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等制度,团结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奔小康。

(四)改善民生,帮助解决现实难题。充分发挥部门和行业优势,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协调,集中力量解决影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最迫切的问题,着力为贫困群众办成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让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特别是要优先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增收难等现实困难,让贫困群众直接受益,增强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决心。

(五)选派干部,深入一线挂职扶贫。健全下派干部蹲点挂职扶贫制度,并将蹲点挂职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各参与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选派优秀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在定点扶贫县党政班子或党委、政府综合部门分管、协助分管或协助处理扶贫工作。同时,要按照规定选派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组、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充实精准扶贫力量。各参与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挂职服务期一般为2年,可定期轮换,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参与单位要妥善解决定点扶贫挂职干部的实际困难,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确保挂职干部安心工作。各参与单位定点扶贫县与上一轮定点扶贫县一致的,第六批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即按定点扶贫工作安排正在挂职的干部,下同)继续挂职至期满;定点扶贫县已作调整的,第六批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具体安排由参与单位与定点扶贫县协商一致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点扶贫工作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牵头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省扶贫移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督促指导其他参与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共同研究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帮扶举措,协调解决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各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与参与单位对接,把接受定点扶贫与自力更生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要参照本通知制定本级定点扶贫方案,与省直部门(单位)共同做好本地定点扶贫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职联络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年深入定点扶贫县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不少于2次。各参与单位要及时总结年度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和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并于每年1220曰前报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检查考核。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扶贫移民局负责每年对省直部门(单位)开展定点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委、省政府绩效考评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定点扶贫工作先进单位和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活动。具体考核办法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扶贫移民局另行制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定点扶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级宣传部门和扶贫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电视、报刊、杂志、专题简报等,加大对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和工作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2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