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川国资党委〔2018〕229号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央在川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

20181017是我国第五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今年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对聚焦我省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四川省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1814号)要求,为组织国有企业切实开展好2018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扶贫思想和在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有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宣传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友善互助的传统美德,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贡献国资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协同联动。各企业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各部门、各级企业开展系列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

(二)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宣传报道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弘扬扶贫济困美德和干事创业热情。

(三)广泛参与。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把活动进一步向分子公司和基层一线延伸,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并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形成攻坚合力。

(四)体现特色。发挥国资国企资金技术和人才管理两大优势,发挥企业和职工的市场理念、专业技能和团队活力,围绕产业扶贫、就业帮扶、技术支持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策划并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成效的活动。

(五)节俭实效。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做到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大学习活动,重点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治蜀兴川历史方位、总体要求、第一要务、根本动力、开放格局、重中之重、价值取向、生态重任、法治保障、政治保证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紧密结合对四川脱贫攻坚所作的十七条重要指示精神要点,找短板,理清工作思路,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围绕当前定点扶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促进提升帮扶质量、增强帮扶实效、创新帮扶载体。

(二)推进四川扶贫标识产品销售。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川委厅〔201835号)等一系列关于推进扶贫产品销售指示要求,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四川扶贫标识产品销售工作。

1.开设直销门店。围绕扶贫产品进商超、进铁路、进高速、进机场等七进工作,9月底前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候车大厅、机场候机大厅等人流密集区建成一批有四川扶贫商标产品的专销示范点,带动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专店、专铺、专柜建设,力争到2019年底前实现扶贫产品七进全覆盖。

2.强化线上销售。依托国有企业现有销售网络,深化与阿里巴巴、京东、天府云商等电商平台的合作,加大线上推销力度。鼓励发展电子商务爱心购、网络捐赠、认购订养、爱心乡村游等电子商务消费四川扶贫标识的扶贫产品。

3.拓展目标市场。深度挖掘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目标市场,有条件的企业要以开拓市场、搞活流通、培育主体、塑造品牌四个方面为抓手,打通从品种到基地、加工、流通、品牌和市场的全链条,助推四川扶贫标识产品跨出省界、走出国门。

4.推进以购代捐鼓励企业食堂、工会及广大职工采用定向采购模式,优先采购各自帮扶贫困县、贫困村产品,深入推进以购代捐

(三)开展自愿捐赠活动。

1.企业捐赠。进一步规范和调整企业捐赠行为,及早做好经费预算,逐年适当增大捐赠力度。原则上,至2020年前,凡2016年、2017年两年捐赠资金(含无偿帮扶资金)平均在200万元以下的,捐赠额累计增幅不低于20%200500万元的,不低于15%5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10%

2.个人捐赠。各企业要在本单位内部开展募捐活动,组织引导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济困。有条件的企业可充分利用站点窗口、客户资源、合作伙伴及其他内引外联平台,引导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募捐。

3.物资捐赠。由捐赠企业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损单位或个人,可主动与地方政府联系获取协调服务。

有定点扶贫任务的企业,募集的资金原则上定向用于所联系贫困县贫困村帮扶项目;没有定点扶贫任务的企业,募集的资金由省国资委党委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帮扶项目。募捐的资金可统一集中到四川省川发展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的企业或个人,请及时与川发展慈善基金会联系(联系人:吴昊,传真:028-80587200),于20181231日前与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1231日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的捐赠资金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由省国资委党委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帮扶项目

(四)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采取支部共建、文明共创,大力组织所属各级党支部、工会小组、团委到贫困村开展一批结对共建、入户慰问、科普宣教等活动,帮助解决眼前困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文化医疗下乡、金秋助学助教、环境卫生整治、关爱留守儿童、技术支援支持等方面,派出青年员工、党外人士等组成志愿者队伍,打造一批扶贫志愿服务项目。开展产业和就业援助行动,在引进和推广农村专业技术、帮助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务工就业等方面献计出力,促进创收增收。

(五)开展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发动,利用企业对内和对外平台窗口全方位立体宣传扶贫日系列活动,扩大扶贫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人人参与扶贫济困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对中央和省上近年来表彰的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本单位驻村干部及其他职工扶贫帮困感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扶贫榜样。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要把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作为近期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策划,动员组织所属各级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有定点扶贫任务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没有定点扶贫任务的企业要主动参与,可联合其他兄弟单位开展活动。

(二)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要以扶贫日为契机,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推进国有企业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活动和资金的规范管理,募捐情况要及时向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总结成效,弘扬善举

要加大总结宣传,及时形成工作简讯、信息、事迹材料,挖掘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要认真统计本单位及各级分子公司、干部职工自愿捐赠活动数据,并于1018日前将《2018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报省国资委群工处(邮箱:scgzwqgc@163.com,传真:028-87598923)。

附件:2018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8829


附件

2018年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单位:

捐赠单位

(或个人)

捐赠款物

合计(元)

捐赠资金

(元)

捐赠物资

物折款

(元)

特色扶贫活动捐赠款物(元)

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捐赠

款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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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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