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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川建院与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新疆建工四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川建院副董事长、总经理、总建筑师柴铁锋,副总经理雷文明,中建新疆建工四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吕尚军等出席并见证签约仪式。川建院设计一院院长戴欣和中建新疆建工四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王军代表双方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旨在促进双方共享优势资源,全面提高服务品质、经营效率,以增强双方的市场定位和综合竞争力。双方在项目合作、技术共研、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人才支持等方面展开充分交流,就未来增进互信、深化合作达成一致,双方将以此次战略合作签约为契机,构建高层不定期会晤、信息互通、工作层面协调推进机制,打造业务范围涵盖双方主营业务合作共同体,努力提升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双方各自的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双方的综合竞争实力,共创开放合作新机遇,共谋事业发展新征程。
川建院设计一院副院长刘都义,中建新疆建工四建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刘吉英等相关人员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