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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控股和地方国企的合资公司,需要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是在中央国资监管机构还是在地方国资监管机构?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令)第三十五条、四十五条规定,增资企业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根据您所述情形,该事项应由央企报其国资监管机构。

央企控股和地方国企的合资公司,需要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是在中央国资监管机构还是在地方国资监管机构?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网站 时间:2023年08月17日

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令)第三十五条、四十五条规定,增资企业为多家国有股东共同持股的企业,由其中持股比例最大的国有股东负责履行相关批准程序。根据您所述情形,该事项应由央企报其国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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