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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25﹞22号)要求,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评选范围、名额分配、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结合国有企业在民族地区的产业布局、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托底性帮扶等情况,综合考虑央地均衡、比例适当、重点倾斜、贡献大小等因素,经企业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广泛推荐,在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确定了省国资委党委系统2个“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3名“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4日—8月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国资委党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8-87707856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
邮编:610000
中共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推荐对象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车务段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推荐对象
张大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盐源县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昊宇 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吴登卫(彝族) 四川省国投羌山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