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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资国企贸易业务管理政策宣贯暨培训会召开
来源:财务监督与评价处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7月30日,省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国企贸易业务管理政策宣贯暨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聚焦贸易业务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警示和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全省国有企业贸易业务管理,筑牢风险防线,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游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伍雪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贸易业务作为国企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直接关系到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部分企业在贸易业务扩张中暴露出脱离主业、风险管控缺失、管理模式粗放等问题,虚假贸易行为更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拖累实体产业发展、损害企业信誉,危害严重。

会议强调,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贸易业务风险的现实危害和防控的紧迫性,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国有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必须坚守“服务主业、防控风险、创造价值”的初心。要聚焦规范发展,全面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精准定位贸易业务功能,围绕主业开展贸易,提升运营效率,创造真实价值;系统构建专业化管理体系,建强人才队伍,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要强化集团管控,构建贸易业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从集团源头筑牢制度防线,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督,从严追责问责,确保贸易业务规范运行。省国资委将持续通过财务审核、专项审计等手段强化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各市(州)国资委要参照省国资委做法,严格管控当地国有企业贸易业务。

会上,省国资委监督工作处、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分别进行情况通报和政策宣贯,公安厅经侦总队培训专家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省属监管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重要贸易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专职外部董事,21个市(州)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参加会议。

全省国资国企贸易业务管理政策宣贯暨培训会召开

来源:财务监督与评价处 时间:2025年07月31日

7月30日,省国资委召开全省国资国企贸易业务管理政策宣贯暨培训会,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国企改革和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聚焦贸易业务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警示和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全省国有企业贸易业务管理,筑牢风险防线,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游代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国资委一级巡视员伍雪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攻坚期,贸易业务作为国企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管理与风险防控直接关系到企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部分企业在贸易业务扩张中暴露出脱离主业、风险管控缺失、管理模式粗放等问题,虚假贸易行为更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拖累实体产业发展、损害企业信誉,危害严重。

会议强调,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贸易业务风险的现实危害和防控的紧迫性,切实增强风险防控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国有企业开展贸易业务必须坚守“服务主业、防控风险、创造价值”的初心。要聚焦规范发展,全面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精准定位贸易业务功能,围绕主业开展贸易,提升运营效率,创造真实价值;系统构建专业化管理体系,建强人才队伍,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要强化集团管控,构建贸易业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压实管理责任,从集团源头筑牢制度防线,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督,从严追责问责,确保贸易业务规范运行。省国资委将持续通过财务审核、专项审计等手段强化监督,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各市(州)国资委要参照省国资委做法,严格管控当地国有企业贸易业务。

会上,省国资委监督工作处、财务监督与评价处分别进行情况通报和政策宣贯,公安厅经侦总队培训专家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省属监管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重要贸易子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专职外部董事,21个市(州)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国资委相关处室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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