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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察丨出行注意!成绵高速将分时段、路段开放应急车道
来源:四川观察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G5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以下简称:成绵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秩序、提升通行效率、防范交通事故,结合目前G5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超饱和流量通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每日8时至18时,成绵高速成都白鹤林互通(成都绕城枢纽)至新都收费站路段,允许前往新都方向小型普通客车(7座及以下)临时借用应急车道通行。临时借用应急车道通行车辆,严禁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停车。车辆进出应急车道,应文明礼让、交替通行,请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规定行驶。

除上述时段、路段、车辆外,严禁借用应急车道行驶。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和其他应急救援、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的车辆除外。

二、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通行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至成绵高速磨家互通双向路段(S57城北出口高速K7+800—K10+350、G5京昆高速K1778+919—K1688+900)。

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由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成绵高速新都站、新都北站、青白江站、广汉站、广汉北站、德阳南站、德阳站、德阳北站、白马关站、罗江站、金山站等收费站进入成绵高速。

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经G4202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白鹤林互通立交、SA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SA3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互通立交、S1成万高速公路磨家互通立交转换进入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至成绵高速磨家互通双向路段(S57城北出口高速K7+800—K10+350、G5京昆高速K1778+919—K1688+900)。

三、成绵高速全路段增设多处智慧高清摄像头,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证据采集。

四、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交通事故处置等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为准。

五、本通告自2026年2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四川观察丨出行注意!成绵高速将分时段、路段开放应急车道

来源:四川观察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G5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以下简称:成绵高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行车秩序、提升通行效率、防范交通事故,结合目前G5京昆高速公路成绵段超饱和流量通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交通安全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每日8时至18时,成绵高速成都白鹤林互通(成都绕城枢纽)至新都收费站路段,允许前往新都方向小型普通客车(7座及以下)临时借用应急车道通行。临时借用应急车道通行车辆,严禁随意变更车道、随意停车。车辆进出应急车道,应文明礼让、交替通行,请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规定行驶。

除上述时段、路段、车辆外,严禁借用应急车道行驶。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和其他应急救援、从事高速公路管理养护的车辆除外。

二、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通行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至成绵高速磨家互通双向路段(S57城北出口高速K7+800—K10+350、G5京昆高速K1778+919—K1688+900)。

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由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成绵高速新都站、新都北站、青白江站、广汉站、广汉北站、德阳南站、德阳站、德阳北站、白马关站、罗江站、金山站等收费站进入成绵高速。

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含空车)经G4202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白鹤林互通立交、SA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互通立交、SA3成都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互通立交、S1成万高速公路磨家互通立交转换进入成都城北出口高速城北收费站至成绵高速磨家互通双向路段(S57城北出口高速K7+800—K10+350、G5京昆高速K1778+919—K1688+900)。

三、成绵高速全路段增设多处智慧高清摄像头,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证据采集。

四、遇大型活动、道路建设、交通事故处置等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交通管理措施时,以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通告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为准。

五、本通告自2026年2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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