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543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延华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控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您提出的该提案,认为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风险对当前推动国有企业控风险、去杠杆,实现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省国资委在加强国有企业投资风险控制方面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明确主业,加强规划引导。在深入分析研究省属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积极对接中央和我省重大战略规划部署基础上,我委牵头编制完成《四川省属国有经济“十三五”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指导省属国有经济“十三五”的主要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同时,在总体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框架下,通过指导企业编制并逐户审核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实现规划落地。另外,为确保省属企业在各自的功能定位下发展,我们逐户确认了省属企业主营业务,并通过限定企业非主业投资在年度投资中的占比等方式,推动在省委省政府总体战略和企业自身功能定位下,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高专业化运作能力,降低投资风险。

二是完善制度,建立投资监管制度体系。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出资人职责定位,着力打造战略规划、投资计划、项目审查、项目后评价与责任追究等工作有效衔接的项目投资闭环监管体系。为进一步体现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明晰权责,2017年我们重新修订出台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管管理试行办法》及省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相对于原投资管理办法,新的投资管理办法中减少了对具体项目的审核,但重点加强了对风险防控的指导,其中对投资风险管理专章规范,明确要求企业股权投资项目必须开展风险防控分析,重大项目还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投资风险评估报告。同时,明确拟委托专业第三方咨询机构对省属国有企业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反馈完善。新的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形成了权责明确的投资管理体系,严格规范了企业可行性论证、投资决策、法律意见等程序,健全规范的程序和机制,推动企业投资决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明晰权责,强化投资全程监控。我们一直致力于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投资监管管理体系。事前主要围绕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科学评审,严格审查投资计划报告,实现投资管理与战略规划的有机融合。事中着力于检查制度的逗硬执行和督促指导。事后重点强化投资项目后评价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新的投资管理制度出台,进一步强化了事前的规划和计划审理,减少了事中的具体项目审查,尤其是加强了事后的评价和责任追究。省国资委2011年出台了《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后评价机制的建立。部分省属企业已经开展了项目后评价,并探索将后评价结果运用到企业下属公司考核、投资授权等领域,推动了权责的进一步落实和统一。2017年又制订出台《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项目投资责任追究范围和责任认定方法,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国资委还积极结合利用审计、监事会等内外部监督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借鉴您的提案思路,在制定科学投资计划目标、落实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完善投资考评激励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推动省属企业树立风险导向意识,科学决策投资项目,降低投资风险,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和稳定的发展。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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