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8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张鹏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收悉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抢抓“一带一路”机遇进一步推动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指定相关职能处室抓好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筹机制方面。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产业发展,搭建合作平台、加强跟踪服务,积极引进各类知名企业来我省开展合作、投资兴业,塑造我省国有企业产业竞争新优势。二是统筹规划省属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优化海外布局,严格执行国家限制、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管理规定,并按照决策管理权限加强境外投资项目审核把关。三是利用中国(四川)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探索和推出一批内外统筹、政企统筹的国际发展创新举措,把各企业参与“一带一路”的积极性纳入有计划、有组织和有秩序的轨道。四是大力支持对外工程承包企业与制造业合作,积极参与全球产业链布局,协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对外投资、产能合作和产品出口,推动四川制造、四川服务“一体化”走出去。

二、关于强化龙头培育方面。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找准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能源资源和产业发展上的契合点,积极发挥四川国有企业在能源资源、工程建设、航空航天等领域优势。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重点投资方向和领域,推动国有资本向服务全省发展战略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四是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企业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努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五是做实做优国有企业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合作发展联盟,搭建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的对话和协商服务平台,共享合作成果、共研发展路径、共商合作大计,形成优势互补、“抱团出海”的“走出去”新局面。

三、关于搭建服务平台方面。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大做强川国投,继续推动有条件的省属国有企业在境外设立投融资公司,搭建对接交流平台。依托西博会、科博会等平台,促进省属企业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二是会同境内外机构(包括驻外使领馆、商会)、高校搭建我省国有资本“走出去”工作平台,畅通工作渠道,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国有资本“走出去”安全、有序、高效。三是强化信息通联,建立与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大与国务院国资委、央企的沟通联系,搭建企业合作项目交流平台,引导国有企业加强项目对接,促成项目配对、分享合作成果。借助川港合作平台,充分利用香港在信息技术、金融服务等优势,为省属企业走出去提供“一站式”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在川国有企业“走出去”项目库、机构库,并按区域、国别、规模、行业实施分类管理。调整充实项目库,以项目库为基础,拓展对外合作空间。五是经济合作局将积极邀请省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推介、对接洽谈等经贸活动,并给予推介机会,增进相互了解、寻求互利合作、争取促成合作伙伴关系,并积极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活动。

四、关于制定科学考核方面。我们正在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该办法将突出国际化经营考核导向,对一带一路企业加强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国际化经营水平等指标考核,对于承担政府指令性投资任务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在考核中将予以适当支持,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引导企业更好地融入一带一路。

五、关于探索联合审批方面。当前,商务厅对外投资备案是根据商务部20143号令《境外投资企业管理办法》要求,按照“推动投资便利化,简化备案流程”的原则办理的,备案材料齐备3天办结备案,由省政务中心商务厅审批处负责受理备案申请。鉴于联合审批涉及多部门,我委遵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省国资委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监管的原则,以把握投资方向、优化资本布局、严格决策程序、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依法建立信息对称、权责对等、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的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强化境外投资行为的全程全面监管。出台《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明确了投资禁止类、特别监管类项目。出台《四川省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行办法》,以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为监督重点,严格问责、完善机制,构建全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出台《四川省属企业主营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促进企业聚焦主业发展及实施专业化经营,加强企业战略性规划管理和投资方向监督,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郭希    联系电话:028-87598821

电子邮箱:45622512@qq.com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514

附件>>

附件